关于申报2015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重要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23    浏览次数:

各院(系、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社科联《关于申报2015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重要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开始组织申报2015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重要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省内社会科学工作者已经完成并与出版社签订正式出版合同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学术著作。

二、申报标准及要求

1.申报的著作应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达到本学科研究领域的先进水平;其阶段性成果须在本学科权威性学术期刊上发表过2篇以上的相关论文。

2.由项目负责人(第一完成人)填写《河北省社会科学重要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申报表》(一式3份),并须由2名正高职称、同学科的知名专家书面推荐。

3.申报著作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4.申报人须提交以下材料各1份:

(1)全部书稿的电子版;

(2)书稿的《前言》《目录》及能够证明书稿水平、特点的文字材料;

(3)主要参考文献目录;

(4)出版合同原件;

(5)提供由河北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科技查新咨询中心出具的著作稿相似度检测报告,重复率不得超过15%(科技查新咨询中心联系人:靳宏博,联系电话:85890388、18631113153,电子邮箱:hebeichaxin@163.com)。

三、经费资助办法

1.资助项目分重大项目和重要项目。其中,重大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重要项目资助金额为1-3万元,资助经费划拨到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的财务部门,待著作出版并经省社科联验收合格后,由项目负责人按规定使用资助经费。

2.获资助项目须在显著处标注“河北省社会科学重要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字样,并送交省社科联20套样书。

3.省社科联对获资助项目进行学术评估。项目负责人要对项目完成后的学术及社会反响进行跟踪整理,并须及时报送省社科联成果处。

4.2015年度获资助项目完成时限为2016年6月30日前。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完成的,须提前向省社科联成果处写出延期申请报告,否则按不能完成处理。对无故不能按期完成的,将撤销对该项目的资助,追回已拨付的款项,且3年内不得申请该项目。

四、截止时间

2015年4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申报表》电子版一并提交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邮箱:kfq_kyc@163.com

联系人:王大江 8076155

附:申报表UpLoadFiles/file/2015-04/2015042315515799634.doc

科研处

201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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