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创新创业活动周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25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创新创业活动周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

依据《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关于实施“创新创业活动周”及配套改革的通知》(校教字[2016]14号)与《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周”工作方案及指导意见》([2016]7号)的总体要求,对本学期的创新创业活动周(第11周)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各院(系、部)创新创业活动周领导小组,依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以求实创新为立足,提前做好活动周的统筹协调,指导推进活动周各项工作。

2.各院(系、部)结合自身所属学科、专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坚持以学生为本,面向全体师生,研究制定好内容丰富、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3.活动周的项目内容,须紧密结合专业技能与职业素养、大小适度、内容充实,准备充分,时间合理。

4.活动周期间,坚持以安全为第一原则,精心周密设计活动秩序和环节,严格请假审批制度,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制定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每一个项目都能安全稳定、有序进行。

5.在活动周结束后,对需要继续进行的相关项目,做好后续工作的安排,保障创新创业活动的连续性与完整性。

6.材料报送时间要求。

(1)活动计划。在本学期第十周周二(2018年5月8日)前,各二级教学单位制定完成活动周的活动计划、工作方案与人员分工,将《创业活动周计划安排表》(见附件)纸质与电子材料报送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将辑印成册,并作为活动周督导检查依据。

(2)活动总结。在本学期的创新创业活动周结束后,各二级教学单位须对本单位活动周工作实施情况及结果进行总结。

联系电话:8051300;

电子邮箱:sjjx8051300@126.com

附件1:《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关于实施“创新创业活动周”及配套改革的通知》(校教字[2016]14号)

附件2:《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周”工作方案及指导意见》([2016]7号)

附件3:活动周计划安排表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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